在台灣立法院立法程序為何?

最近看了吵的沸沸揚揚的藐視國會罪,雖然知道立法院,但說真的自己也不知道立法院立法的步驟有哪些,看了各方面的報導後也搞不清楚到底在爭什麼,說法很多,但仔細看才發現連基本的立法程序也不知道的狀況下,要來判斷什麼程序問題、黑箱問題也很難,所有查了一下立法院的資料後,有一些可以分享的。

以下是立法院在立法的過程中有幾個階段:

  1. 提出法案
    • 政府法案:由行政院提案。
    • 立委法案:由立法委員提案,需附連署人。
    • 人民請願法案:透過請願程序提出。
  2. 一讀
    • 法案提出後,首先送交程序委員會。
    • 程序委員會負責安排法案的審查進度,決定是否送交常設委員會審查或逕付二讀。
  3. 常設委員會審查
    • 法案送交相關的常設委員會(如財政委員會、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等)進行詳細審查。
    • 委員會可舉行公聽會,邀請專家學者或相關利害關係人提供意見。
    • 委員會經審查後,做成審查報告,送交全院審議。
  4. 二讀
    • 在立法院全體會議上進行二讀討論。
    • 二讀討論中,立委可對法案的條文提出修正案。
    • 經過討論和表決,若無異議,則法案進入三讀程序;若有異議,則返回委員會或重新討論。
  5. 三讀
    • 三讀主要是對法案進行最後的整體討論與表決。
    • 三讀通過後,法案即完成立法院內的立法程序。
  6. 送請總統公布
    • 經立法院通過的法案,送交總統,總統應在十日內公布。
    • 若總統不同意法案,得於接到法案後十日內,咨請立法院覆議。
  7. 公布施行
    • 總統公布後,法案正式成為法律,並按規定施行。

所有在程序委員會表決通過後,就是到院會一讀了,提出的法案在立法院全體會議(院會)上進行宣讀的動作,這個過程稱為一讀,這是形式上的引入程序,沒有實質性討論。之後會有二種常看到的處理方式,「常設委員會審查」和「逕付二讀(協商)」,逕付二讀指的是法案在一讀後,跳過常設委員會的詳細審查,直接進入二讀程序,同時進行跨黨派協商以達成共識,這種方式通常用於需要快速處理或已有高度共識的法案。排入院會指的是法案經過常設委員會的詳細審查後,直接在院會進行討論和表決,這種方式適用於常規的法案審議程序。

ref:立法院各委員會 https://www.ly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126

ref: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會議資訊 https://ppg.ly.gov.tw/ppg/sittings/2024051509/details?meetingDate=113%2F05%2F21

ref:「啟動國會改革─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法案」公聽會 https://ppg.ly.gov.tw/ppg/sittings/2024032914/details?meetingDate=113/04/03

ref:立法程序 https://www.ly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151

發表留言